《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的通知》
- 分類:政策法規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17-12-26
- 訪問量:0
《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計劃類別
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采取股權資助或貸款貼息扶持方式。
二、資助對象
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能源產業或節能環保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三、資助額度
(一)股權資助方式
引入社會專業股權投資機構作為合作單位,對擬投資企業開展股權估值、入股談判、確定入股價格等工作。財政資金按照“同股同價、共同進退”的方式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共同對擬投資企業進行投資。項目退出時機由合作股權投資機構進行判斷。退出時機成熟后,合作股權投資機構與項目單位協商,提出退出方案,財政資金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資金同時退出。
財政資助資金分為股權投資資金和直接資助資金兩部分,合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其中,政府股權投資資金原則上為合作機構股權投資資金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直接資助資金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綜合評估結果確定,綜合評估結果為通過的,直接資助資金按經評估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20%確定,且不超過政府股權投資金額;綜合評估結果為不通過的,不予以直接資助。
(二)貸款貼息方式
財政資金原則上對單個項目的貸款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認定的貸款利率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30%),貼息額度為貸款利息總額的7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和相關規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可自行編制或委托具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節能、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或相關認證和生產許可。
(三)已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資金落實,有自有資金證明、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其中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貸款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
(四)項目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深圳分廳在線申報,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申報網址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2500669396609313440300。完成在線申報后,無需再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五)項目涉及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的,申報單位應準確、及時向市統計部門報送相關投資數據。
(六)我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建設單位代理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建設單位自主申報。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
(七)各類扶持計劃的具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等詳細參見申報指南(附件)。
五、申報時間
在線申報時間:2017年12月21日9:00至2018年1月11日18:00;
六、咨詢電話
新能源產業,88101248;節能環保產業,88103062。
特此通知。
相關資訊


海亮集團項目

PSG能量回饋裝置在煤礦提升機上的應用
